关于(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9 作者: 编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点击:

关于(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意见

(修订)

为全面落实《吉林大学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健全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机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我校部分学科开展(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现就具体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分为本科阶段和硕博连读两段制进行培养

1)(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本科阶段即确定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完成本科培养阶段后,(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按相关专业(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博士毕业论文的写作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培养方案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学校《关于制定吉林大学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按照培养单位制定的(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3.相关待遇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享受吉林大学(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奖学金奖励2万元,在学期间同等条件下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等评定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优先评定;优先资助参加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

4.(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与分流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的分流按两次进行,分别在本科转入硕士阶段和硕博连读阶段开展。

1)(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本科进入硕士阶段的考核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通过考核的学生按照推荐免试的程序和方式进入硕士阶段。未通过考核的学生,达到本科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合格标准,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予以毕业。

2)进入硕博连读培养阶段的学生在专业理论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含本科最后一年两个学期)期末前完成。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的学生于第七学期(含本科最后一年两个学期)转入博士培养阶段,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

3)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并完成课程学习的,在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前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培养的,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后按照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肄业办理。

4)未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分流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需要重新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培养环节(课程学习等),通过硕士论文答辩,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培养的,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转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分流或退学的(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前需要到学校财务处退还全额(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奖学金。

5.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

相关学科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毕业标准,(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及培养环节,按博士研究生毕业,授予博士学位。

6.本意见中的相关政策自2017年(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选拔开始执行。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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